牙所自查报告 第 1 篇:律所自查报告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工作 自查报告 健全律师所基础管理工作,是律师所进展的基础,也是律师所进展的首要问题。坚持以制度法律规范管理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促进律师事务所全面、科学进展。 一、落实律师事务所基础制度建设,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能力。 根据《律师法》规定,参照省律师协会“六项制度示范文本”,全面修订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协议等重要内部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编纂工作,落实《律师法》明确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的六项制度,在此基础之上将律师所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通过讨论、公示、学习等方式,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在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行为法律规范和岗位职责,严格根据制度管理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 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考核制度是律师管理基本手段和制度。所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律师年度执业考核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和本所制度对本所律师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等次,实施奖惩,建立律师年度执业考核档案。律师所努力通过认真实施律师事务所执业考核制度,加强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能力。 完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准入备案审查制度,对于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负有责任的合伙人,以及执业失信、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所不接受其合伙人的申请。 二、全面法律规范律师事务所业务建设,加强业务质量控制,避开执业风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编印的《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规定了 16种主要律师业务的操作规程指导文本,不仅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业务素养,而且缩短了年轻律师业务成长的进程。为此律师所长期组织律师进行学习、讨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避开执业风险。 所建立案件批办单制度,每起案件的受理均须经主管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收案。 在受理案件中,使用省律协制定的诉讼文书推举文本,做到收结案有记录,各项记录完备。 三、法律规范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行为,加强对风险代理行为的管理。 2024 年年初,省厅以司文[2024]8 号下发了《明确和法律规范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行为的通知》。针对一些律师事务所适用风险代理有扩大范围的情况,以及因风险代理存在的经济利益驱动、甚至是不当动机,造成有关律师不愿进行庭外调解、和解等情况,省厅《通知》明确了相关内容及律师事务所的义务和责任,目的在于有效法律规范律师事务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