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油耗考核及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车辆油耗管理水平,完善过程及环节监控,有效地降低车辆运行本钱,实现降耗增效目标,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全部车辆 二、油耗标准 参照《车辆使用手册》的标准理论油耗值,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车辆油耗标准值基础上,单车上调 10%为各车辆日常油耗考核上限
三、油耗考核 1
以单车为考核单位,实行“逐月考核,按季奖罚”制度,每月公布考核数据,按季度综合考核结果,实施奖罚
每季油耗低于工信部标准部分,按 80%提成嘉奖给驾驶员;高于工信部标准,低于上限部分按 50%提成嘉奖给驾驶员
超出上限部分,由驾驶员自己支付
累计两个季度油耗平均值超标者,视为有意违规,予以劝退,终止劳务派遣合同
奖罚计算 〔1〕油耗节约奖=〔油耗上限-实际油耗〕×行驶公里数×油价×嘉奖比例 〔2〕油耗超标惩处=〔实际油耗-油耗上限〕×行驶公里数×油价 3
车管中心调度室负责数据统计和核实,并于每月 5 日按时公布上月考核数据,同时上报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每季第一个月统计上报上季度油耗奖罚审批表,奖金单独审批和发放,罚款则从驾驶员工资中扣除
四、管理规定 1
严禁私自拆卸或调整里程表,一经发觉即予以辞退
严禁卖油或变相卖油或为其它车辆加油
一经查实,无论油耗是否超标,均予以辞退,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驾驶员及调度应保证 GPS 装置正常运行,若有异样应准时申报修理
若人为损坏,一经查实,予以辞退
驾驶员平常应关注车辆运行和油耗状况,若因特别状况造成油耗非正常增加,应准时报告,由局车辆修理联合鉴定小组核实
定点加油:中石油如城南门加油站〔大润发西侧〕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定点加油站,全部车辆不得到其它站点加油
凭卡加油:一车一卡、统一实行凭卡加油制度
每次加油都必需在调度室登记
不报支在境内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