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建安中学 2024 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邯郸市建安中学 2024 年度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邯郸市建安中学依据邯财监[2024] 3 号文“邯郸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我校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校长亲自部署,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全面、仔细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如下: 一、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组长:曹洪章(校长) 副组长:康 奕(副校长) 孙秉刚(副校长) 刘振祥(副校长) 任东卫(副校长) 成 员:史俊义 孙朝庆 张东生 自评联络员:刘盼盼,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积极配合财政评价工作,落实评价整改意见。 自评工作任务:以 2024 年度项目库为依据,对 2024 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全面实施绩效自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所有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属于跨年度的项目,自评资金范围包括项目历年使用的所有资金。 二、自评总分 100 分。自评项目一级指标权重及赋分设置:预算执行率 10%,分值 10 分;产出指标 50%,分值 50 分;效益指标30%,分值 30 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分值 10 分。未完成指标值的,根据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流程。 财务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主管处室实施绩效自评和填报资金使用情况及财政支出项目自评情况汇总表工作。 项目负责人:是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撰写评价报告、填报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数据等工作,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法律规范性负责。 财务处和项目主管处对已完成的自评报告、自评报表进行审核。财务处再根据审核情况撰写本单位自评工作总结,报经单位自评工作小组负责人同意后,连同本单位所有项目评价资料装订成册上报到单位主管部门及财政预算绩效处和对口处室。 四、绩效自评分项目得分总结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校 2024 年度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4 大项,根据自评汇总表顺序分别阐述如下: 1、专项公用资金项目: (1)建安运行费项目 全年预算数万元,财政拨款万元,单位全年执行数万元,执行进度%,预算执行自评得分分。 绩效指标自评得分 90 分,其中产出指标自评得分 50 分,效益指标自评得分 30 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 10 分。 该项自评总得分分,自评结果等级为优。 (2)建安维(修)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