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 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 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第十二章 附那么2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5000001801839。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0 股,于 1996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百货大楼股份Chongqing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 2 号,邮政编码 400010。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000,000 元。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标准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