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9 号)和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切实维护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法治和师德师风教育,严肃校规校纪,法律规范全体教职员工行为操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
二、工作举措 1
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
各单位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预防性侵犯专题教育,并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
各校每学期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或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案例警示等形式,让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
要通过课堂教学、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
加强对学生青春期教育,引导学生要尊重自己的情感,不要随意滥用;要尊重自己,不要做出损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广泛宣传“家长保护儿童须知”及“儿童保护须知”,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等
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各校要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