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公司专职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经 2024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现决定发布,即日起试行. 批准: 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健全 XXXX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加强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监管、督导工作,实行公司向所属公司委派专职的董事、监事,使公司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体现公司股东意愿,履职行为合法、法律规范,提高监管效率,切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专职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向所属公司委派的专职董事、监事.第三条 公司不直接参加所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原则上由专职董事、监事代表公司出任所属公司董事会、监事成员,出席所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遵照公司意愿并代表公司行使表决权。专职董事、监事的履职行为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各项权益,专职董事、监事必须严格根据本办法行使股东给予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权益。第二章 专职董事、监事任职要求第四条 专职董事、监事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所属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业务,具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三)身体健康,能胜任专职董事、监事、监事工作任务;(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第五条专职董事、监事任职规定:(一)专职从事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任免、考核;(二)专职从事董事、监事在所属公司的待遇,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原则上参照所属公司副总经理(不低于)待遇执行,由所属公司支付;(三)担任专职董事、监事、监事的人员,不在所属公司再担任领导职务.第三章 专职董事、监事主要职责第六条 专职董事、监事必须恪尽职守,履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给予的各项职责:(一)忠实执行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所属公司所作的各项决定、决议,维护公司权益和相关利益、声誉;(二)履行所属公司章程给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代表公司出席所属公司董事、监事会议,代表公司意愿行使相应表决权;(三)及时掌握所属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行使监管职权,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