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考核检 查 评 估 制 度(征求意见稿) 考核内容分为四项:一、德(20 分)二、能(25 分)三、勤(20分)四、绩(35 分) 一、德(20 分) 评价标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量化依据: 1、理论学习(6 分) (1)积极仔细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 5000 字,不全者视情况减 1-2 分。学期无迟到、早退、缺席,并仔细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2)无故缺席一次扣 1 分。 (3)因事假、病假缺席一次扣 0.5 分. (4)早退、迟到累计三次扣 0。5 分,超过三次扣 1 分. 2、尊重国旗、国歌(2 分) (1)升旗仪式严肃仔细,学期无迟到、缺席者,得满分. (2)旷一次扣 1 分. (3)事假、病假缺一次扣 0.3 分。 (4)态度不严肃不法律规范,每人次扣 0。5 分。 (5)国旗下讲话使用普通话,讲话内容含法制教育点,教育效果好的,每人次加 1 分。 3、教育思想端正(5 分) (1)关怀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进展,面对全体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素养,家长、学生评教满意率达 80%以上,得满分。 (2)有如下情形者扣分: ① 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 2 分。 ② 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 1—3 分. ③ 留惩处性作业,每人次扣 1 分。 4、职业道德(7 分) 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生乐教,言行符合师德法律规范,热爱和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同行,尊重他人,有协作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经老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合格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 (1)言行违反法律规范,打架、骂人,每次扣 1—3 分。 (2)自由主义严重,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造成同志间矛盾,影响团结,有失形象,扣 2-5 分。散布消极言论,讽刺打击先进,扣 4—6 分。 (3)有乱收费,乱订资料事件,每人次扣 2 分。 (4)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 1-3 分. (5)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 5 分。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45 岁以下教职工或教职工配偶不按时妇检的扣 3 分。 (7)参加赌博或不符师德法律规范的行为,每人次扣 1—3 分。 (8)乱拿同事、学校书籍及其他财物,每人次扣 1—3 分. (9)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除经济赔偿外,扣 1—3 分。 (10)老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 1 分。 (11)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跨栏背心、超短裙、短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