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根据 xx 市民政局、xx 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24〕22 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 2024 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 41 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 19 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 310 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 135 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根据比例拨付配套资金 520 万元.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进展一是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24〕45 号)文件精神,建立法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法律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4 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 102 户 175 人,新增审批 135 户 177 人。2024 年为 6325 户 107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 3615 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法律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仔细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24 年为 99040 户 112741 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 1。82 亿元。三、低保法律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2024 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法律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法律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根据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低保法律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24〕35 号)和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化细致的工作,低保法律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 2024 年 12 月底,全县 23 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 2649 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 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 175 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律规范化水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