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乾 县 水 利 局二 0 一七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管理机构性质和任务…………………1第三章 财务管理…………………………………3第四章 经营管理…………………………………5第五章 水价核定、水费计收…………………8第六章 设施管理…………………………………11第七章 水质管理…………………………………12第八章 运营管理…………………………………13第九章 其它………………………………………。14乾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搞好我县农村供水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供水工程效益,保障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和其它用水,为全县农村社会经济进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咸阳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农村供水,是指县城规划区之外的所有供水。第三条 农村供水坚持农村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服务的方针,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水资源的浪费。第四条 农村供水单位要在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供水管理单位职能,拓宽供水市场,充分发挥供水工程效益,壮大供水产业.第五条 农村供水坚持依法管水,建立良好的用水秩序,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保证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性质和任务第六条 根据《咸阳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和二 00 八年县政府常务会第 4 号纪要精神,县上成立“乾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县供水总站)为水利局内设机构,编制 6 人,所需人员从水利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调剂解决。各镇办相应成立镇办水利管理站,每站编制 2-4 人,各配站长一名。性质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镇办与县水利局双重管理,业务上受县水利局指导,水管人员岗位调整必须征求县水利局意见。县供水总站对其供水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由县编委办、人社局和水利局负责,根据组织程序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第七条 乾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职责:全面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协调、维修、管理、水费征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镇办供水工程管理人员配备、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编制农村供水计划、维修规划、设计及实施方案,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