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药饮片产业进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战略部署,加强和法律规范省级中药饮片产业进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有效引导中药饮片产业跨越进展,培育新动能,打造大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的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中药饮片产业进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24〕19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动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24〕8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中药饮片产业进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动全省中药饮片产业进展。 第三条 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原则 (一)突出重点。专项资金紧紧围绕打造中药材龙头加工企业种植养殖基地、中药饮片和中药材精深生产加工、中医药服务全产业链体系建设等,紧盯制约产业进展突出环节,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给予集中扶持. (二)注重绩效.以绩效为导向,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开透明。全面推动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公示,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内容永久公开,便于社会各界随时查询和监督。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会同省中药饮片产业进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管理,分别履行以下管理职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全省中药饮片产业进展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省政府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讨论制定专项资金支出规划和年度申报指南,提出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支持方向及重点,编制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或方案),实施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监督预算执行和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省中药饮片产业进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议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协同开展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技术指导、绩效管理和相关信息公开等. 第五条 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年度申报指南要求,牵头组织农业、科技、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做好年度项目申报等具体工作,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核等;负责根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或方案)组织实施;负责本州(市)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第二章 支持重点和扶持方式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包括: (一)支持中药材龙头加工企业育种、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支持中药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