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设备管理办法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子设备管理,控制经营成本,延长使用寿命,并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进一步提高设备利用率,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统计部是公司电子设备管理监督部门,统一负责公司电子设备的购置、验收、登记、调拨、报废等监管和审批工作
第三条实业公司负责电子设备购置、验收、登记、报废的实施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帐务管理,各分公司信息员负责本公司电子设备的日常实物管理
第一章 电子设备的范围本管理办法涉及的电子设备包括监控设备、机房设备、售票设备、安检设备、会议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四条监控设备包括彩色球摄像机、彩色半球摄像机、彩色枪式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LED 监视屏等
第五条机房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磁盘矩阵、计算机工作站、UPS 等
第六条售检设备包括计算机工作站、车票打印机等、检票闸机、车票扫描枪等
第七条安检设备包括安检仪等
第八条会议设备包括摄像机、投影仪、功放、音箱等
第九条办公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等
第二章 设备购置第十条公司各部室和各分公司应充分利用已配置的各种电子设备,凡是未报废的办公设备都应物尽其用
有新的设备需求时,首先应通过内部调拨和盘活已有资源的方式予以解决,确属无法内部解决的,方可申请购置
第十一条 电子设备购置流程包括:1
拟购置设备部门在公司 OA 系统中发起申购申请流程,拟稿填申购申请单;2
申请由拟购置设备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申报党政办公室转办;3
申请由党政办公室转至信息统计部、计划财务部其他相关部门,并由信息统计部、计划财务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意见栏中出具意见并报回党政办公室;4
党政办公室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实业公司按最后审批结果采购;5
设备采购完成后,实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