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产前诊断技术专业培训,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获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从事辅助性产前诊断技术的人员,需在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临床医师 1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临床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妇产科或其他相关临床学科 5 年以上临床经验,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
2)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 10 年以上,掌握临床遗传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临床医师具备的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是指: 1)遗传咨询的目的、原则、步骤和基本策略
2)常见染色体病及其他遗传病的临床表现、一般进程、预后、遗传方式、遗传风险及可实行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3)常见的致畸因素、致畸原理以及预防措施
4)常见遗传病和先天畸形的检测方法及临床意义医学教|育网整理
5)胎儿标本采集(如绒毛膜、羊膜腔或脐静脉穿刺技术)及其术前术后医疗处置
二、超声产前诊断医师 1
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
2)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 5 年以上,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
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脏器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及羊膜腔穿刺定位技术,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 1
产前诊断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实验室工作 2 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
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
实验室技术人员具备的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