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培训课程管理办法1目的为法律规范和加强内部课程的规划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嘉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的规划、开发、使用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1 内部讲师负责根据本办法要求进行课程立项、开发;3
2 课件评审组负责内部课程的评审工作;3
3 培训主管负责内部课程的存档和更新
4课程开发要求和管理流程4
1 课程规划:4
1培训主管应根据公司进展战略、各部门培训需求,规划公司内部培训课程体系
2各部门内部讲师依据公司培训的整体规划方向、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负责本业务范围内课程规划与开发
2 课程立项4
1公司所有需要开发的课程应进行立项,经立项的课程在必要时可优先获得资金、人员等支持
2培训主管、内部讲师、各部门如有课程立项需求,应填写《课程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课题、课程主要目的、课程适合对象、重难点以及解决重难点的方式方法、课程估计时长等信息,交培训主管审核,并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3 课程开发4
1经立项批准后的课程,由主张课程立项的内部讲师负责课程开发,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要求培训主管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
2开发的课程应包括但不限于教案、演示文稿等内容
3课程开发过程中,课程开发讲师在必要情况下可购买有助于课程开发的相关资料,或根据课程需要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的要求申请参加外部相关培训
4 课程评审4
1课程首次开发完毕后,立项单位应组织课程评审;4
2课程评审至少应有培训主管、培训对象所在部门领导参加,必要情况下应邀请行政人事部经理和相关领域资深人士参加
3培训主管应制定课程评审细则,以保证课程评审工作信度和效度
4课程开发小组根据评审意见,对课程进行修整,必要情况下需进行二次评审
5 课程的存档和使用4
1课程经评审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