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应急预案总 则 为加强外墙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管理,保障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外墙保温工程材料及施工特点,制定本预案. (条文说明:实施建筑保温工程后,由于保温材料多为可燃性的有机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时有发生,本预案主要针对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预案规定了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最低要求和必要的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保温材料现场存放条件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和材料存放要求,远离可燃物及火源,并配有足够的消防灭火设备。 (1)保温材料存放现场严禁吸烟并应有显著标识。 (2)保温材料存放现场周围 10m 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禁火标识. (3)保温材料存放现场及加工制作场地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保温材料场所应按每 50m2 配备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5)保温材料不应长期在现场存放,发放时应做到先进先出。 2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为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并应远离火源,风力 4 级以上严禁明火作业。 3、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有效。 4、施工现场电缆、电线应与可燃保温材料堆放区保持安全距离 5。2。1 外保温施工时,作业现场保温材料临时堆放条件也应符合 4.0.5 条(1)(2)(3)要求。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存保温材料。 5.2。2 对未进行防火界面处理的可燃保温材料应集中存放并进行防火覆盖。施工现场严禁保温材料长期露天裸露。 5。3 施工 5。3。1 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时,其防火构造措施应与保温层同时作业. 5。3.2 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各区段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同时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 5.3。3 外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砂轮等明火时,必须确认明火作业涉及区域内没有裸露的可燃性保温材料,并设专人监督。 (条文说明:外保温工程施工区域是指包括:保温工程作业临时堆放区、与保温工程作业区面垂直区、未完工保温墙体周边 5m 区域。) 5.3。4 喷涂聚氨酯保温材料必须在喷涂后 24h 内进行防火界面砂浆处理.防火界面砂浆处理后的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符合附录 A 规定的要求。保温层施工时,没有防火界面层或装饰面层的保温层不得超过两层楼高,裸露不得超过 2 天。 5。3.5 保温层施工夜间作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