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经费管理,保证立项项目顺利开展,现将经费划拨、使用范围及报销程序规定如下:一、经费划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学校对项目经费进行一次性审核,分三次拨付
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 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经费总额的40%,结题后拨付剩余的 20%
经费报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仔细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附件),报销单据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院(系)团委书记和院(系)分管实验室的副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经费使用范围及要求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文具费、论文复印打印费;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各类试剂等)购置费;差旅费、外聘指导费等
(一)、购置费 原则应取得正规的发票,发票不能一一列明所购物品的,应附明细清单
购置费一般不超出项目经费的 30%(不含 500 元以上设备购置费)
(二)、邮电费包括邮寄费、项目讨论的资料查询、信息沟通的网络通讯费、电话费,原则不超过项目经费的 10%
(三)、差旅费1、城市间交通费:指执行该项目时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学生报销市内公交、长途汽车、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费用,不报销飞机票、出租车车票
老师陪同出差,按学校标准报销,费用出处由系部审定
2、住宿费标准为 120 元/人
天,凭调研所在地的发票按标准报销,学生出市调研每天计发 20 元伙食补助
3、公杂费标准 5 元/人
4、学生参加会议,应经指导老师同意,教务处批准,持会议通知、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根据会议通知规定报销参会费用
(四)、外协费指在项目讨论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维修、租赁和加工制作等费用
(五)、专项业务费指在项目讨论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版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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