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妇产科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妇产科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科室管理,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科,充分调动全可职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奖则奖励对象:医护人员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科室积极向医院推举,争取更高奖励,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 元
奖励范围: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实行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积极讨论、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科室制造良好效益的
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 50元
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 50 元
第三章 医德医风罚则1、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 100—300 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 500—1000 元,且上报医院,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2、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 50 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判
3、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医护人员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