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与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老师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技能,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信息化教育设施和资源的效能,增强老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业务学习、教育管理、教学应用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和能力,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十堰艺术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1.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人员。2.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老师。3.学校在职任课老师。二、考核原则1.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为准则,及时公布考核结果。2.根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课老师任课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检查,平常考核与学期考核相合。3.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进展的需要,逐年调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逐步提高。三、考核目标1.能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负责,业务熟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2.教育信息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意识得到提升,应用水平不断提高.3.增强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效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考核办法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根据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对管理干部、管理老师和任课老师量化考核,实行 9 分以上(A 等)、8 分以上(B 等)、7 分以上(C等)、7 分以下(D 等)等级考核。3.管理干部、管理老师考核按等级 A 等 6 分、B 等 4 分、C 等 2分、D 等 0 分加入个人学期绩效工资考核。任课老师考核结果按学校现行老师绩效工资有关考核记分办法执行。4.分类制定管理人员、管理老师、任课老师考核标准五、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教育信息化中层管理干部考核内容1.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各岗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全校信息化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学校并组织实施。2.逐步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开展管理考核工作。3. 负责组织管理老师有关业务及任课老师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培训考核工作。4.组织、指导、协调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完成相应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工作问题与技术问题,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转。5.制定全校信息技术教学及教学应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场地及课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6.加强学校网络、网站建设、严格管理,维护好各项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无重大事故发生。7.完成好学校其它配合工作。(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