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为建设严谨、有序的校风、教风、学风,确保我校办学水平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一、制定本制度的指导思想及所遵循的原则1.以《义务教育法》、《老师法》、《劳动法》等政策法规为准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体现“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2。坚持以人为本,力求人性化与法律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多奖少罚”、“重帮轻惩",体现人皆向上、人皆向善这一基本人性,引导教职员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努力营造宽松、和谐、严谨、进取的工作氛围.二、依法规 校规享有休假权(一)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假期.(二)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丧假等法定假。1.婚假:3 天。结婚时对方工作在省内南昌市区外的给予路程假 1 天,对方工作在省外的给予路程假 2 天。2.产假:(1)正常产假 158 天;(2)难产或者实施破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 15 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休产假 25 天;(5)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休产假四 42 天;(6)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妊娠终止的,休产假 98 天。3.计划生育假:上下节育环假、结扎假、护理假。(1)上节育环假: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 3 天;(2)下节育环假:女职工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 1 天;(3)结扎假:女职工结扎,给予 21 天休假,男职工结扎,结予 7 天休假;(4)护理假: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给予男老师护理假 15 天.产假、计划生育假须以医院证明为准(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顺延).4。哺乳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哺乳期女老师每天享有 1 小时的哺乳时间,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个小时哺乳时间(不影响正常的教学教育任务)。孩子满一周岁即终止 (以小孩出生证明为准)。5。丧假:(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3 天。省内南昌市区外的直系亲属死亡给予路程假1 天,省外的直系亲属死亡给予路程假 2 天;(2)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配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1 天。6。其他法定假期,按有关政策执行。三、实行坐班制、打卡制、查岗制、考勤公示制1。实行坐班制。全体老师上班期间必须在校在岗,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教学讨论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开会和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