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部质检员绩效考核制度1、目的明确品管部质检员月度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质检员工作责任心、积极性,以保证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2、合用范围本条制度用于品管部各岗位质检员。3、有关职责3.1 品管部主管:负责根据本制度对有关岗位质检员进行考核。3.2 品管部经理:负责对考核成果进行审批,对考核工作中的异议进行仲裁。4、考核指标4.1 检查对的率(40 分)4.1.1 制程中发现的来料批量不良,经调查属于进料质检员误检、漏检的,每发生 1 例扣除进料质检员 5 分,发生 2 例时扣除进料质检员 20 分,发生 2 例以上时,进料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4.1.2 后工序发现的制程批量不良,若调查属于前工序质检员误检、漏检的,每发生 1 例扣除责任工序质检员 5 分,发生 2 例时扣除责任工序质检员 20 分,发生 2 例以上时,责任工序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4.1.3 客户投诉退货环节发现批量不良时,经调查质检员负有误检、漏检责任的,对责任质检员扣除 20 分,必要时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4.1.4 若因质检员误检、漏检而引起客户退货或投诉的(非批量),对责任质检员扣除 2 分/次。4.1.5 批量介定:4.1.5.1 批量在 4-15 件时,不良比例≥50%为批量不良;4.1.5.2 批量在 16-50 件时,不良比例≥30%为批量不良;4.1.5.3 批量不小于 51 件时,不良比例≥15%为批量不良。4.1.6 质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每降底 1%扣除 5 分。4.1.7 质检员月度检查精确率=后工序发现不良数量/检查批次总数量,数据来源各类《检查报表》、《不合格品处理单》、《销售退货检查报表》、《现场返工/返修单》。4.1.8 各岗位质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目的值为:进料质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95%;外协质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99%;加工班组巡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90%、测试组最终质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98%;其他各岗位质检员月度检查对的率≥95%。4.2 工作态度(平时考核)4.2.1 质检员不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对主管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的(若对主管安排的工作有异议,及时与品质主管或品质经理进行沟通,经同意可以不执行的除外),发生 1 次扣除 10 分,发生 2 次时有关质检员当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或进行调岗处理。4.2.2 因质检员工作态度恶劣,引起同事或其他部门投诉,经调查属实 ,若是由质检员责任引起的,扣除 10 分/次;对尤其恶劣的调离岗位。4.2.3 质检员发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