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实物资产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股份公司《资产处置操作实施细则》以及销售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 XX 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物资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产、土地、车辆和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 XX 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 XX 管理部
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四条 实物资产按“六统一”(即统一预算、统一购置、统一付款、统一核算、统一处置、统一核销)的原则,实行账表图册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条 实行两级管理体制
由省公司对全系统实物资产实行总体管理,XX 分公司对其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 实行经理负责制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规定,分公司经理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党委书记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监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及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者并对经理负责
第七条 实行集体决策制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要求,分公司成立由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副经理等主要领导组成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安全数质量科、实物资产科、财务核算部、基建管理科、零售管理部及各县片区、综合办公室、信息工作站、朝阳管理公司等部门组成
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数质量科,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数质量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审查年度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