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工作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适应集团进展需要,实现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集团进展服务,加强对各二级集团、公司的宣传工作的管理,统一集团对外宣传口径,法律规范各二级集团、公司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集团总部、各二级集团、公司
宣传工作内容集团宣传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现场宣传环境建设管理、宣传媒体工作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的收集报送管理、媒体监测管理等
1 现场宣传环境建设管理3
1 现场宣传环境建设管理主要是指园区或厂区内通过标语口号、宣传栏,壁报栏及其他创新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各种法律规范要求,构建良好的现场宣传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气氛,为集团进展目标宣传、集团内部舆论宣传及其他工具不留对外出口
2 根据集团要求在园区、厂区、车间设立固定的企业理念和宣传标语口号
3 利用宣传栏、壁报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重大事件,宣传企业亮点,宣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做到及时更新,保持干净
4 制造有效形式提高现场宣传建设环境的质量和效果
15 负责现场宣传建设环境管理、协调、考核、验收工作
2 对外宣传报道工作3
1 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是指为了树立良好的集团形象和品牌形象,由制定部门根据统一口径在外部媒体上进行的真实、及时、有效的宣传活动
2 集团总部有关信息对外媒体报道由集团外宣部统一负责,各二级集团、公司有关信息对外媒体报道须经其宣传部门同意后,报集团外宣部备案
3 宣传媒体工具管理和使用3
1 宣传媒体工具管理和使用是指集团所属的各种宣传工具的使用、管理、审批、废止等工作
2 除集团文化中心特批的报刊、网站、宣传出版物外,各二级集团、公司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创建新的宣传出版物和对外报道平台
3 确属进展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