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系统性缺陷》 一、概论。 对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长处,提出了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提议,力争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适应我国的审计环境。 二、 存在问题。 1.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不够合理 。(1).报名条件较低、考试层级较少。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有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资格规定比较低,这与国外规定必须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方可报考的规定相去甚远。此外报名条件对学历、专业的限定较多,导致考试层级较少。 (2).科目设置较少、实务经历规定低。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与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考试的科目相比较少,且考试内容理论不够深,实务不够强,与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规定相差甚远。 2.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偏窄。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向客户提供的业务内容分为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两大类。鉴证业务重要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审阅、验资、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等。非鉴证业务重要包括执行约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税务服务、管理征询、会计制度设计、信息系统设计与完善、风险管理等。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尤其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经济业务类型愈加多样化,愈显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过窄。 3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存在缺陷。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重要有四种,即独资、一般合作制、有限责任合作制和有限责任企业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作制和有限责任企业制两种形式。在无限合作制形式下,合作设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各合作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组织形式最能体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特性,符合社会公众的规定,并能促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保持足够的谨慎和足够的压力,防止出现道德风险。但其不利于事务所做大做强。在有限责任事务所形式下,各出资者以其出资额承担事务所的债务,这种组织形式对注册会计师最有利,它可以减轻事务所的责任,有助于事务所扩大规模。但其突出的缺陷就是弱化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导致审计失败。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自身就存在着各自的缺陷,并且伴随我国经济环境和审计环境的发展和变化,这愈加突出了我国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