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推广营销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方式和内容:(一)合作方式:乙方以本项目策划顾问的角色向甲方提供专业策划服务;(二)服务内容:甲方业务的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具体内容包括:1、甲方营销业务流程的提炼及梳理2、营销策略的制定及执行,并根据结果进行修正3、选取一个区域进行营销样板的建设第二条 服务期限: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12 个月,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 月 2 日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根据营销策划需要,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进度计划等)真实、完整
2、对乙方提出的企划文本及创意、设计等方案作出确认,并及时对乙方的阶段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建设性要求和意见并确认
3、甲方所委托项目应遵守所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保证广告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各项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选派公司主力人员成立专项案组服务于甲方,执行服务期内的各项相关工作
2、乙方负责组织服务期内各项会议(如甲方认为有必要,甲方也可以组织相关会议),并制作会议纪录,并将会议纪录于会议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3、负责解释说明策划方案的真实意图和操作步骤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或终稿应保证内容完整、设计精致,并保证出品内容的准确性
所有文案及设计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发布、制作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专用资料
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知识产权1、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形成的图文影像等应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提供给其它公司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