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渭教基【2024】 47 号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学能手队伍的管理,进一步促进教学能手素养的提高,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市教育局制定了《渭南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育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仔细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学能手的年度考核工作
附 1:渭南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育管理办法(试行)附 2:渭南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表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主题词 : 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育管理办法 抄送:省教育厅 省教科所 市教研所渭南市教育局人秘科 2024 年 5 月 6 日印发 共印 25 份附 1:渭南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学能手队伍的管理,激励广阔中小学教学能手积极工作,不断进取,努力向更高层次进展,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以促进我市老师队伍整体素养的提高
为此,结合我市老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职责第一条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和《渭南市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结协作,仔细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二条主动承担教育工作
积极担任班主任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活动等),并取得较好成效
第三条有效开展教学工作
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教学实绩突出,所教班级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检测中居领先水平
第四条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
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持或参加教育教学课题讨论,并取得一定的讨论成果;每年应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市级以上教育报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