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说明:为了方便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我们制定出了 11 项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各项食品加工规程,并根据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照执行
11 项食品加工规程参见附件2
根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同类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制定不同内容的食品加工规程:第一类:制作 1—11 项;第二类:制作 1、2、3、7-11 项(学校食堂 1—11 项);第三类:制作 1、2、7、9、10、11 项;第四类:制作 1、2、10、11 项;第五类:制作 1、2、9、10、11 项
附件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目录1、粗加工及切配操作规程及要求2、烹调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3、凉菜配制操作规程及要求4、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操作规程及要求5、点心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6、裱花操作规程及要求7、烧烤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8、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9、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及要求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及要求11、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及库房要求1、粗加工及切配操作规程及要求一、加工前应仔细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根据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四、蔬菜在使用前冲洗洁净并浸泡 30 分钟以上,以降解蔬菜中农药残留量,预防食物中毒
五、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六、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开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七、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八、蔬菜、肉类、海鲜等食品原料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九、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