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德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制订本制度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在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地组织和开展
2.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均属于我园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的内容
3.日常工作中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由分管园长负责,各分管部门执行
4.在学年度结束时,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等次
学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人员必须在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中产生
5.每学年度组织一次园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并对师德标兵获得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获得园级师德标兵者可优先推举高一级的表彰奖励
6.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制”
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学年度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第并在本学年度中取消参加评优、晋升、职称评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等资格
7.教职工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学期、学年度各种岗位责任制考核津贴
8.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老师聘任上岗的依据,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9.每学期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每位聘用人员的师德考核等次
每学期的园级先进个人必须在师德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中产生
聘用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辞退,以后不得再聘用
10.本制度自 2024 年 9 月起执行
解释权归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