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奖惩制度一、考勤部分1、早晨值日老师 7:00 到园,不值日老师 7:30 到园
迟到一次扣 10 元,早退一次扣 10 元,旷工一小时(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 20 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 10 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 30 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
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 30 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
因幼儿园工作的特别性不允许请 3 天以上事假
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 50 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
上班途中有特别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 1 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
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
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 30 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 100 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别,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
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
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 8:00 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 10 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
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 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