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奖惩制度一、考勤部分1、早晨值日老师 7:00 到园,不值日老师 7:30 到园。迟到一次扣 10 元,早退一次扣 10 元,旷工一小时(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 20 元.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 10 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 30 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 30 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别性不允许请 3 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 50 元。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别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 1 条处理。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 30 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 100 元。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别,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二、保教部分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 8:00 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 10 元。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 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 5 元.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 10 元。5、在课堂上,要仔细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仔细、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 10 元。6、每位老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 10 元.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 100 元,市级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