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护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及防止损坏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要求,适用公司所有的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2 条款为加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1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2。2 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纳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2。3 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2。3.1 建立全厂(矿)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2。3.2 建立反映全厂(矿)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矿)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2。3.3 建立健全全厂(矿)上、下水布置图。2.3。4 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本企业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2。4 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2。5 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实行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因产生的险房、危房和不安全部位要及时拆除或实行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以保证使用安全.2。6 各使用管理部门对所属房屋,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防潮、防汛、防雷击、防锈蚀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要实行措施,并及时解决。2。6 对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建(构)筑物,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的要求,考虑在易燃、易爆装置附近设立防火墙、防爆墙及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