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干净,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根据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 “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
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工程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地址竣工验收完成日期类别□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使用性质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