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缴存流程1 范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本单位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缴存的办理要件、办理流程要求
2 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管理工作
2 术语与定义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是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资金,只能划入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经济纠纷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的安全使用
滨海新区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设立,资金管理采纳专项监管,属于管理押金性质,非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资金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标段工程缴存,当项目竣工后(或必要时),经项目监督大队认可,可反退全部或部分预储账户资金
3 主要依据3
1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5 号)3
2 《批转市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市政府津政发[2024]94 号)3
3 《关于建立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建筑[2024]257 号)3
4 《关于在本市建设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筑[2024]258 号)4 适用部门综合业务室办公室5 受理范围按规定应当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监督的建设工程6 办理指南6
1 缴存时间:办理施工许可证前6
2 缴存主体:建设单位6
3 缴存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C 区 93 号收费窗口(塘沽大连道)6
4 提供要件:6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6
2承诺书(原件)6
5 联 系 人:张蕾6
6 咨询电话:022-668979416
7 缴存标准:6
1可采纳在基础、主体和装修三个部位开工前分别按工程总价款 5%、7%和 3%的缴存方式;6
2 也可采纳在开工前存入工程总价款的 3%,其余款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