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法律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根据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别药品,应按特别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别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
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