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产品质量监察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恒大精品”战略方针,维护恒大品牌形象,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独立行使产品质量监察职责,采纳日常监察、专项监察两种方式全面监察各项目产品质量
监察频率为:1、产品质量监察部每天对工程实体、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进行监察,使用质量锤砸掉不合格产品,并根据产品质量情况抽查技术资料
每人每天监察不少于 50 点,每个楼盘每月监察不少于 2 次
2、产品质量监察中心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对影响工程实体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的重点部位 ;对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开盘交楼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第三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每月对工程实体、材料设备检查点按在建建筑面积每 10 万平方米不少于1500 点,按楼盘项目均衡分布
各专业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确定具体检查点,土建检查点占总检查点数的 30%,装修 30%、水电、园林各占总检查点数的 20%,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具体检查比例按监察方案执行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每天监察地区公司对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及考核情况,每月汇总考核责任人
第五条产品质量监察中心对监察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整改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降薪、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章工程实体质量监察考核第六条工程实体质量出现以下问题的,每项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 100 元、项目经理 50 元、工程部经理 30 元:1、楼板出现穿透性裂缝;2、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铝合金门窗边等出现渗漏水;3、给水管道出现爆管;4、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5、阳台栏杆生锈;6、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7、地面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8、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法律规范要求;9、房间、飘窗台两端大小头;10、砼梁、柱、墙、砌体轴线偏位及柱、墙、砌体垂直度不满足法律规范要求
11、材料与样板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