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抵顶门脸房协议用货方(甲方):供货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双方就五金建材材料采购抵顶门脸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甲方以门脸房抵顶乙方,乙方将 XX 材料供给甲方
二、甲方在工程,并以新建楼门脸房顶给乙方,并确定号楼总平米(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量的数据为准),每平米元给乙方,总价为大写,如若所抵门脸面积价值与工程款有差,双方应择情以现金补齐
三、甲方保证把本协议约定的房屋所有产权合法过户给乙方,并保证房屋的独立产权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将房屋售于第三人,并协助乙方和房地产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
并向乙方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贷款有关事宜
五、乙方依据甲方提供 XX 材料明细,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 10 天前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同时确定材料等价格,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双方进行结算,材料的生产厂家均按甲方同意的,乙方供材料给甲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验收、签字,以做为双方结算依据
六、乙方货物送到施工场地,待甲方认为有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合格
七、违约责任:1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总造价的 5%赔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的任何乙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负有赔偿责任,按总造价的 5%赔偿
八、本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如有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相关合同履行法院诉讼
九、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货、房两清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