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泗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制度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阔老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进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
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教学质量要求其经费来源从绩效工资的 30%中扣出,此项分教学业绩与特别贡献两个部分,其中教学业绩占 70%,特别贡献占 30%
(一)教育教学业绩(70%)教育教学业绩分三种情况考核:1、校内调考学科或未考试学科能按要求完成教育局下达的目标,即可拿到校内基本达标奖
具体要求:1-2 年级 语文: 及格率 95% 优秀率 70% 数学: 及格率 95% 优秀率 70%3—6 年级 语文:及格率 90% 优秀率 40% 数学:及格率 90% 优秀率 45% 英语:及格率 90% 优秀率 60% 综合:及格率 90% 优秀率 40%2、镇内调考学科按调考成绩分等级评定:A 等:在镇内调考单科居全镇第一名,即可在拿到镇内调考达标奖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 50 元
B 等:在镇内调考居 A 等与 C 等之间的,即为 B 等,可拿到镇内调考达标奖
C 等:在镇内调考居最后一名,即为 C 等,则只能按校内调考学科一样拿校内基本达标奖
3、区内调考学科区内调考要求:1-5 年级目标:区平均线以上六年级目标:区前八名奖励办法:区内调考年级,设区内调考目标达标奖+团队奖,若调考年级完成学校所定的目标任务,则可拿到区内调考目标达标奖+团队奖
若不能完成学校所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