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学校文献乐教研训发【】13 号————————————————有关做好乐东县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检查和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告知各镇中学、中心学校、幼稚园、县直各学校(含农垦学校): 为贯彻贯彻《海南省教育厅有关组织开展海南省—中小学幼稚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措施(修订)>的告知》琼教师【】42 号精神。深入规范和完善我县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学分登记及管理。现将《做好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检查和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告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附件:1、《乐东县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检查和学分登记审核工作方案》2、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表。3、学分登记审核认定期间安排表(如有变化,另行告知)。 4、《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检查细则》。五月十一日主题词: 中小学 教师 继续教育 学分审核 告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学校 5 月 11 日印发 抄送:乐东县人劳局职称办、乐东县教育局职称办 。 (共 50份)附件:1 乐东县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检查和学分登记审核工作方案各镇中学、中心学校、幼稚园、县直各学校(含农垦学校): 为贯彻贯彻《海南省教育厅有关组织开展海南省—中小学幼稚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措施(修订)>的告知》琼教师【】42 号精神。深入规范和完善我县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学分登记及管理。一、指导思想通过检查评估工作,全面理解我县各中小学、幼稚园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状况,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研究改善措施,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二、内容和任务评估工作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有关组织开展海南省—中小学幼稚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教育厅有关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措施(修订)>的告知》琼教师【】42 号精神。从保障与机制、规划与管理、组织与实行、质量与效果、特色与创新等五个方面,对各中小学、幼稚园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各中小学、幼稚园在自评的基础上,县评估组将对中小学、幼稚园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模式、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为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