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 花 代 理 采 购 及合 作 套 保 协 议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上海纺投贸易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甲乙双方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棉花现货代理采购及合作套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品种、数量:新疆棉,重量吨
具体批号及价格双方分批采购时书面确认
二、代理采购:1
甲方可在上述合作数量内,委托乙方在指定的日期以指定的价格跟甲方指定对象采购棉花
在甲方未付清对应货物全额货款前,乙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不履行货物交付
甲方应在合作到期前向乙方付清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提走货物,若合作到期时仍有未了的货权,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违约处理
甲方委托乙方开平仓、仓储费、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各项费用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费用)及盈亏由甲方承担或享受
甲方以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书向乙方提交书面的采购委托,委托书需甲方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甲方应根据货物总价的 20%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最后一笔货款以及其他费用
追加保证金:针对甲方所委托买入的货物,若现货价格相对于货物买入价格当日每下跌 6%(参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撮合近月电子盘价格),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按乙方的通知数额追加履约保证金(以款到乙方账上为准),付至乙方账户
否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终止本协议;没收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含追加保证金);自行处置甲方未提货部分的货物;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所有垫支款项及垫款利息
三、合作套保如甲方委托乙方在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棉合约套保(期货市场上产生的浮亏及盈利由甲方承担或享受),甲方须提前支付期货开仓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期货开仓价格的 10%),且乙方只从事不低于采购价套保(如低于采购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