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乙炔验收及使用管理规定一、目 的为法律规范各分/子公司氧气、乙炔的验收及使用管理,加强氧气、乙炔的到货验收、储存保管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子公司
三、归口管理生产中心是氧气、乙炔的验收及使用的归口管理单位
四、职责分工1
生产中心:负责对各分/子公司氧气、乙炔的验收与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分/子公司:1) 分/子公司储运部辅助材料库:负责对到厂的氧气、乙炔进行验收、储存、保管、验收记录的填写,以及每月向供应部和分/子公司领导报关氧气、乙炔的消耗表
2) 分/子公司设备部负责对氧气、乙炔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
3) 各车间机修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氧气、乙炔使用与维护管理
五、氧气、乙炔的验收1
验收方式:氧气测压力,乙炔到货时称总重量和测试压力,换瓶时称皮重,并计算出乙炔的净重
1)验收数量:全部普查乙炔重量与压力,测试全部氧气压力
2)验收部门:储运部辅材库、供应商二方同时在场
3)验收工具:台秤、氧气表、乙炔表
验收标准如下:1)氧气验收标准:氧气表测量压力显示≥10MPa,氧气表测量压力平均显示 10-12MPa 视为正常,氧气表测量压力 10MPa 以下作拒收处理
2)乙炔验收标准:a)乙炔表测量压力显示≥1
3MPa,乙炔表测量压力显示 1
5MPa 视为正常,乙炔表测量压力 1
3MPa 以下作拒收处理
b)乙炔用台秤称重;净重≥2
5kg,乙炔称重平均重量 2
5-3Kg 视为正常,乙炔称重重量 42
5Kg 以下作拒收处理
c)实行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对应比例方式:氧气:乙炔=1
8:1—2:1
验收程序:测完表压后,到货乙炔全部称量毛重并作记录,辅助材料库在每瓶乙炔上做好标识,待车间使用完退瓶时,称量乙炔瓶皮重,算出乙炔净重
每月整理一次消耗报表,报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