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一、条件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审计、施工、监测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
3、六项指标达到相关防治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运行良好
二、验收前准备1、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2、编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三、验收范围与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相一致,如责任区范围、包含的程、达到的目标、实施进度等
竣工验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落 实情况及建设进度、工程量及质量,核查水土保持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调查和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四验收程序1 验收权限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由水土保持方案的原批准机关组织,不得越级验收
水利部负责由国家立项建设的项目验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同级主管部门立项建设的项目验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须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验收过程 项目法人应首先进行自查初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比检查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完成情况、质量和效果,在查验合格的基础上,编制总结报告和技术报告,以书面形式向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机关提出验收申请
具有验收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验收申请后 3 个月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包括技术评估和行政验收
3 竣工验收程序3
1 验收的分阶段工作 分为直接组织竣工验收和先评估后验收两种情况
由地、县级负责验收的项目,因其规模较小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国家立项的项目,须先进行技术评估,在评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