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美容质量控制细则评审要点分值检查方法质控评分标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
机构管理 (30 分)1
1组织管理1、美容医院: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2、美容门诊部: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可设置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化验室、手术室
3、美容诊所: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 4 个科目中不超过 2 个科目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10现场检查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缺少一个科系扣 1分,扣完为止
2人员配备1、美容医院:每床(椅)至少配备 1
03 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床(椅)至少配备 0
4 名护士;至少有 6 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 2 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每科至少有 1 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51、要求各机构上交电子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医疗美容主诊医生职业 资 格 证 、 护 士 执 业 证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每一项未达标扣 1 分,扣1
使用一名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评审要点分值检查方法质控评分标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以上的主诊医师
2、美容门诊部:每台手术床应至少配备 2
4 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 1
03 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
4 名护士;至少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