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力公司文件冀电基〔2024〕17 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直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设计院、电研所监理公司、电建一公司、电建二公司、送变电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省公司基建部反馈。附件: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主题词:工程 质量 管理 规定 通知 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7 年 1 月 31 日印发附件: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二 OO 六年十二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法律规范项目法人(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法律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河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在建工程的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第三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致力于持续改进、严格质量过程控制,逐步提高工程质量,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的比率逐步提高。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第四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合同管理制。第五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工程项目负责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试验调试等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负责.第六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并配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第七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保证与提高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质量。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投资建设的输变电工程和上级有关单位委托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第二章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 省公司基建部为输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