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街道各条河道、沟渠的环境卫生管理,健全河道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洁净、清亮流畅的河道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道沟渠保洁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村(居)民参加、社会参加、建管并举、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三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每条河道过村河段每村配备一名保洁员,建立河道保洁员队伍。河道保洁员必须是热心公益、爱岗敬业、仔细负责的人员。河道保洁人员的选定采纳公开招聘的方式,对为人诚实责任性强的低保对象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 河道保洁员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河道、沟渠的日常保洁管理,及时仔细打捞和清除河道、沟渠内的各种漂移物、垃圾和水生植物,清理河道两岸垃圾、杂草。2.向村(居)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制止单位及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坡上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废料、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河坡上堆放生活生产物料的行为,并及时清除。 3。加强对河道涉水工程的管理,保证河道内无乱占乱挖和无填、堵、束等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汇报. 4。负责保护和管理好沿河设置的河道宣传牌、管理牌,做好河道范围内的林木绿化管理工作. 5。坚持每天到岗到位,并佩带河道管理标志,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向公司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6.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督查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记录,建立台账,作为兑现酬劳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设施建设 第六条 公司为保洁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保洁用品。 第四章 机制建设 第七条 公司对河道保洁员开展每周一次检查,并建立相应检查台账。对检查考核分值较低的村将减少清洁费补助;对检查考核分值较低的保洁员则予以解除劳动承包关系. 第八条 努力达到“四有"要求(有垃圾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有经费保障、有管理制度),“五无”目标(无河面漂移物、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倒塌、无污水直排、无淤积垃圾)。属地范围内的每条河道、沟渠边须设立标有河道河长、保洁人员姓名、区域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标牌。 第九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措施 第十条 检查考核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公司每月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计入月度考核结果,同时开展不定期暗访,暗访结果以抄告单形式(附照片)通知相保洁员,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如逾期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