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设计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第三章制造与安装第三条制造与安装:(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2)产品合格证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8)渗透检测报告(9)磁粉检测报告(10)热处理检验报告(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15)产品监检证书(16)产品竣工图(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四条使用与维护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