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创新能力与水平,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促进工作站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站系政府推动,以省内外院士及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以我校学科进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一重要资源,为我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基本要求第三条 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有:(一)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的技术需求,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组织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本校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二)推动和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育基地,联合培育创新人才
(四)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沟通活动;(五)开展产业进展及学科进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 工作站的基本要求为:(一)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学校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
(二)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带动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学校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主要职责是:(一)提出工作站设立申请,制定工作站工作目标及运行管理规划
(二)负责制订工作站管理办法,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
(三)负责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科技成果需求等
(四)负责聘请院士及创新团队工作
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根据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服务时间、方式等其它事项
(五)负责报告工作站工作进展情况
每年末要对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