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岗位责任制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岗位责任制 法人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法人代表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仔细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 第 2 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并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第 3 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 4 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根据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 5 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 6 条 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 7 条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 8 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 9 条 法人代表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 10 条 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 11 条 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讨论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 12 条 常常深化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 13 条 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