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和核定办法及煤矿矿井入井人员数量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法律规范我公司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更好地贯彻实施集团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劳动定员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万杰煤业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 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 员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 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 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养,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
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 劳动定员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核定定员,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5、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编制必须坚持既要满足安全的要求,又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
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劳动定员编制及人员配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2、编制劳动定员必须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安全规定和集团公司《劳动定员标准》为依据
3、劳动定员一般不予变动,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重新核定
4、严格根据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