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直播合作协议编号:甲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飞联系人:翟冰冰联系电话:15101576156联系邮箱:zhaibingbing @ panda
tv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3A 座 20 层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邮寄地址:【 】鉴于:(一)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旗下的熊猫直播(定义见第 1
1 条)是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直播及解说互动分享平台
(二)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丰富的艺人资源和演员经纪资质和能力
(三) 甲乙双方同意利用其自身优势进行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互联网直播及解说互动分享平台,乙方提供旗下艺人作为熊猫直播主播,并参加甲方组织、介绍的其他活动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及其附件所使用的以下词语,如无特别说明或上下文理解的需要,应具有如下定义和解释:1
1熊猫直播:指甲方运营的互联网直播平台,即熊猫直播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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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TV
COM ) 、熊猫直播 应用客户端(包括IOS、ANDROID和其他任何操作系统版本)以及与合作伙伴的WEB和 WAP内嵌网页
2乙方账户: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为乙方开通的熊猫直播后台操作账户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乙方账户的账号及密码,乙方对乙方账户的操作行为负责
3乙方艺人:指与乙方签订经纪合同或类似书面协议,经乙方账户上传备案信息,满足熊猫直播主播审核要求,经甲方审核通过在熊猫直播上进行约定直播内容的艺人
4推广用名:是指乙方艺人在熊猫直播以及其他任何公开场合宣传时使用的姓名、昵称、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