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 陆 管 理 体 系 文 件版本号 B JD/ZY - A - 04 特种设备管理标准编制:霍志鹏审核:田学敏批准:王智远2010 年 1 月 1 日发布 2024 年 1 月 1 实施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发布更改状态一览表版本号更改次数更改理由更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实施日期B1修订2024
11 范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划分、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2 本标准适用于拥有的、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管理
1 蒸汽锅炉; 1
2 压力容器(含气瓶);1
3 电梯;1
4 额定起重量 0
5 吨及以上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 1 吨及以上且提升高度 2 米以上的其它起重机械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其中凡引用上级文件的,其涉及的管理部门和单位为本公司设置的组织机构中的管理部门和单位
国务院令第 373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劳部发[1996]276 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下称《锅规》)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 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下称《容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3 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锅[2024]207 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质技监局锅发 [2001]57 号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通知”劳人锅[1985]4 号《进出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 《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2 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3 术语及定义3
1 使用单位:港陆钢铁有限公司下属的各二级单位
2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