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 2024 年第 23 号令《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之要求,我公司制定此制度以指引公司的直销员培训工作。 2.我公司和经授权的各省分公司有权利组织对直销员的业务培训,并由我公司合资格的直销培训员实施培训;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我公司的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3.本制度所称直销培训,是指我公司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活动。 4.本制度所指直销员考试是指我公司对拟招募的直销员的考试. 5.我公司对自己组织的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合法性、培训秩序和培训场所的安全负责。 6.公司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省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备案。 7.我公司及直销培训员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授课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8.公司在对直销员进行培训时,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9.直销培训员需挂牌上岗。 10. 每次培训都需录音,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制,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11. 各分公司需在每月 10 号,将上月举办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的名称)、上月举办考试次数(每次考试时间、地点、试卷、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及发证人数上报总公司直销员管理部。公司要在每年 1 月底将以上情况汇总通过省商务部、工商主管部门报到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12. 所有培训活动均需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相关细则的规定。 13. 附我公司的《直销员证》和《直销培训员证》样本. 第二章 直销员培训计划 1.培训职责分工:直销员培训由总公司统筹,负责制定编写培训教材、策划培训方案、组织编制考题库;公司直销培训员负责执行。 2.总公司负责对各分公司的直销培训员进行指导、培训、考核、发证。每年有两次对直销培训员进行集中提升、培训。并建立直销培训员档案及相应考核、年审制度. 3.直销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素养培训,岗前培训旨在培训合资格人员成为合格的直销员;在岗培训旨在不断提升直销员的销售技能、产品知识和法律法规认知度. 4.完美公司取得直销准证后,分两个培训档次: 1.是对原来同意成为直销员的推销员进行集中培训,主要是培训国家政策、法规规章等,就可参加考试,而不需对他们进行产品方面的培训,这个工作争取在半年内完成。 2.是对新招募的直销员进行培训,他们必须按直销员培训制度所列课程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