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石台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24)163 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砚石台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会制度》如下:一、瓦斯抽放系统的建立第 1 条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1
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2
抽放方法:开采层抽放、临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以及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3
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系统及安全装置;4
泵站建筑:硐室、供水、供电及其它
第 2 条 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时同时建立抽放监测系统,实现自动监控,以保证瓦斯抽放工作安全
机运科负责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和瓦斯超限报警断电装置,在工作面、上隅角、溜子机尾、回风巷等地点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传感器,并定期进行调试、调校,加强维护管理工作
抽放量的计算统一用大气压为 101
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第 3 条 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矿井总回风巷时,抽放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
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 5 米,下风侧距管路出口 30 米
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警戒牌和甲烷断电仪,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报警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在栅栏外 5 米以内
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第 4 条 井下敷设的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与矿井供电、通信电缆悬挂在巷道同一侧,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的措施
第 5 条 新投入使用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时管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3%,负压不得低于 30K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 3m3/min
第 6 条 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参数,如需修改时,必须经通瓦科审核同意
二、瓦斯抽放方法与抽放条件第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