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实验小学梅溪湖学校社团管理考核制度学生社团是我校办学特色,是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重要阵地,是素养教育拓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社团组织健康积极的向高层次、高水平的一流社团进展,本着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社团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1
社团管理体制(综合测评) (1)社团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章程是否明确
(2)社团老师是否按时到班进行授课
社团活动开展(资料检查和日常检查) (1)社团活动开展的详细计划和安排,包括年、学期、月及历次 活动的计划安排
(2)社团历次活动总结
(3)社团活动实际效果,计划的实现情况
(4)社团活动有无创新成果,取得学校以上表彰奖励
社团档案资料(资料检查和日常检查) (1)社团档案是否齐全 (2)社团活动计划、总结
(3)社团成员档案资料管理
(4)社团活动场所管理及卫生环境维护
社团年度总结(1)社团遵纪守法、执行校纪校规情况
(2)社团负责人的总体评价
(3)政教处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评实施办法 1
学生社团工作考评一般由教导处根据考评办法制定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资料检查和日常活动检查分为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分
综合测评由教导处进行年度总评,日常活动检查累计记平均分,年度测评和民主测评由教导处处具体安排
考评得分在 60—75 分学生社团为合格;得分在 76—90 分为良,得分在 91-100 分的为优
一学年两次考评得分均在 80 分以上,终评得分 90 分以上的社团,授为“优秀社团”(称号保持一年时间,到期重新参评),社团学员可获得评选优秀社团学员资格,社团指导老师可获得评选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资格
三、考评结果及奖惩学生社团考评结果汇总之后,立即予以公布
对考评优秀的社团及其活动小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学生社团的表彰奖励有:1
通报表彰颁发荣誉奖